课程建设的主要目的是深化教学改革,提高教学质量🤙🏼。更新教学内容、改进教学方法、提高课堂讲授质量、改革教学手段是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🔜。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,加强各类课程的建设和管理🈹,有计划地推出一批院级重点课程、精品课程,特成立院课程建设委员会🤷🏼,其工作条例如下:
一、 组织形式
1. 课程建设委员会由院分管教学的院长、教务处处长及各系系主任组成;
2. 委员会设主任1人,副主任1人,秘书1人,委员若干人🫴。委员会主任由院分管教学的院长担任,副主任由教务处处长担任🟢;
3. 委员会成员任期为4年,如有工作变动👮🏽,可由所在意昂4推荐相应人选,经主任同意后接任。
二😭、 工作职责
1. 负责审批及推荐全院各专业🌡、各类课程建设的立项和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;
2. 检查各类课程建设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🚧🕰;
3. 负责课程建设成果的宣传🕚;
4. 对各专业的课程设置与建设提出有益建议;
5. 每年召开1-2次会议🤵🏿♀️,通报课程建设与规划情况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