沪音院教字【2019】第90号
随着国际交流的不断扩大👱🏼🧜🏿,境外学生来我院学习的人数逐年增多,鉴于学生文化背景和培养目标的不同,特作如下规定:
一、境外学生类别
(一)持有外国护照的非中国籍学生(A类);
(二)持有中国护照的华侨学生及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的学生(B类)。
二、公共基础课程的修读原则
(一)A类学生只修读通识课程版块中的《体育》课程,另需修读《中国概况》及《汉语》;
(二)B类学生只修读通识课程版块中《体育》、《英语》课程🤸🏽♀️,另需修读《国情教育》👩🏼🔬。
三🚴🏻♂️、其他
(一)境外学生的学籍管理同境内本科生🔠;
(二)境外学生不参加新生军事训练🙇♂️。
